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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其中包括“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此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1985年至1998年,教育部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工作;负责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幼儿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语言文字工作等方面的规划、管理和监督;组织和指导教育科研、教材编写、教师培训等工作;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教育部一直致力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质,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公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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